诏安红星青梅 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基本信息
| 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 | 诏安红星青梅 | 信息汇总编号 | SINOGI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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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登记保护情况 | 地理标志商标 | 2016463/10462581 | |
| 地理标志产品 | 2025年第640号公告 | ||
| 农产品地理标志 | AGI03164 | ||
| 原产地域 | 诏安县梅洲乡、四都镇、梅岭镇等15个乡镇(场)现辖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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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质特征 | 淡黄色,色泽均匀良好,果型圆整、饱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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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熟/上市时间 |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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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标特产星级 | |||
| 地标特产类型 | GI | ||
| 备注 | 诏安红星青梅、诏安红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诏安红星青梅10462581(加工过的青梅,29类)、诏安红星2016463(新鲜青梅,31类)。诏安红星青梅(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第640号公告代替原质检总局2002年第63号公告中“诏安红星青梅(青果/干湿梅)”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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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红星青梅是诏安名优特水果,与其他地区的青梅相比较,诏安红星青梅果实皮薄、肉厚、核小、质细脆、可食率高、酸度高,富含人体所需的各种氨基酸,加工时果皮不易开裂内含物不易流失,适宜加工品种、种类繁多。诏安县红星青梅栽培历史悠久,据《诏安县志•人物》记载,南宋诗人吴大成(约1126-1227年)著《梅月诗卷》,有借咏梅花,颂梅子,抒发诗人忧国之情,报国之志。康熙三十年(1691)年《诏安县志》,梅已被列为主要水果之一。民国《诏安县志》记载,青梅已有加工成白梅(话梅)、乌梅、青梅(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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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企业 | 信息平台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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