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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龙贡米

河龙贡米 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河龙贡米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生产技术要求、产品典型品质特色和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标志使用规定等要求。本规范文本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后即为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各相关方必须遵照执行。
  1地域范围
  河龙贡米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包括宁化县辖区的翠江镇、泉上镇、湖村镇、石壁镇、曹坊镇、安远镇、淮土镇、安乐镇、水茜镇、城郊乡、城南乡、济村乡、方田乡、中沙乡、河龙乡、治平畲族乡16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2′-117°02′、北纬25°58′-26°40′。总保护面积2407.19平方公里,生产规模28000公顷,年产量75600吨。
  2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1)土壤地貌情况:河龙贡米产区水田土壤多系冲积物或坡积物熟化演变形成,水稻土占总耕地的96.21%,其水、肥、气、热协调,土体健壮,十分适宜水稻的生长。耕作层土层较深厚,80%以上耕层厚度超过20cm,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丰富指标的田块达76.82%,同时,宁化境内地质构造主要由海相沉积和陆相沉积交互作用形成,成土母质中富含硅、钙、磷、钾、铁、硒、铜、锌等植物营养元素,因此生产出的河龙贡米品质优异。
  (2)水文情况:宁化县为闽、赣、粤三省的三江之源--闽江、赣江和汀江均发端于此,全县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总量丰富且水质良好,无污染,并富含多种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不仅保证了河龙贡谷生长发育各关键环节对水分的需求,而且有利于保障水稻生长发育所需的养分,确保了河龙贡米的质量特色。
  (3)气候情况: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兼有大陆性山地气候特点,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年均温15-18℃,≥ 10℃活动积温为5243.7℃,年均日较差10.3℃,无霜期214-248天,年均日照时数为1897.5小时,年均降水量1700-1800毫米,特别适合水稻的生长,使植株的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时间延长,植株体内的有机养分不断积累转化,稻株表现为穗大粒多,籽粒饱满,千粒重大,谷粒发育充分完整,生产出来的河龙贡米具有米粒细长、透明有润泽,米饭洁白、清香,松软而不黏、凉饭不返生。
  3特定生产方式
  (1)生产区域
  种植区域海拔高度≥400m。
  (2)品种选择
  主要代表品种是玉针香,经检测品质指标:长宽比≥3.5、垩白粒率≤10.0%、垩白度≤3.0%、直链淀粉14%-18%、胶稠度≥70mm,碱消值≥6.0,生育期≥130天。
  (3)种子处理
  晴天晒种1天后选种,杀菌,浸种24小时后,直接催芽。
  (4)育苗
  湿润育秧,中稻4月中下旬后、晚稻5月底至6月初后播种。
  (5)插秧时间
  中稻在5月中下旬、晚稻6月底至7月初插秧。
  (6)水肥管理
  注意水稻配方肥和农家肥的配合施用,并实行秸秆还田。插秧后深水护秧,浅水分蘖,后期干湿交替,间歇灌溉,收获前7天左右断水。
  (7)收获
  完熟期收割、脱粒,自然晾晒,按品种单收、单贮。
  (8)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9)大米加工
  河龙贡米的传统贮藏加工是:稻谷收割后,及时在烈日下翻晒2天以上,确保足干(水分含量控制在14%以下),以风车精选后存贮在架高木制谷仓中,防止返潮。稻谷进仓后及时进行加工,稻谷经过初清除杂→清理(磁选)→去石→砻谷→谷糙分离→厚度分离→碾米→白米精选→色选→抛光→白米分级→定量→检验→包装→入库,确保河龙贡米质量。
  (10)生产记录要求
  按照农产品追溯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保存2年以上。
  4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
  (1)外在感官特征:河龙贡米具有米粒细长透明有润泽,米饭洁白、清香,松软而不黏、凉饭不返生。
  (2)内在品质特色:种植河龙贡米地标允许使用的品种,长≥6.5mm,长宽比≥3.5,垩白度≤3.0%。
  (3)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河龙贡米产品质量应符合GB2762、GB2673的要求。
  5标志使用规定
  在地域保护范围内生产出的河龙贡米,如需使用“河龙贡米”地理标志的,应当向宁化县河龙贡米协会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同时,要规范包装标志的使用。
  (1)包装:河龙贡米按照规定应当包装销售。
  (2)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河龙贡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