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登记的九龙牦牛地域范围、独特自然生态环境、特定生产方式、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标志使用规定等相关内容。
1地域范围
九龙牦牛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区域包括全县18个乡镇,其中汤古乡、呷尔镇、斜卡乡、洪坝乡、湾坝乡、三岩龙乡为九龙牦牛主产区,上团乡、八窝龙乡、乃渠乡、乌拉溪乡、魁多乡、烟袋乡、子耳乡、踏卡乡、朵洛乡、三垭乡、俄尔乡、小金乡为九龙牦牛辐射区。保护区域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01°07′-102°10′,北纬28°19′-29°20′。现有九龙牦牛5.3万头,年出栏0.58万头,年产牦牛肉0.08万吨。
2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2.1地理情况
九龙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的横断山脉大雪山系,境内地势起伏,北高南低,高差悬殊较大。全县大体为高山原和高山峡谷两大地貌区。海拔1600-2400米为山地褐土,海拔2400-3100米为山地淋溶褐土,海拔3100-3500米为山地棕色森林土,海拔3500-4300米为山地灰化土,4300米以上为高山草甸土。
2.2水文情况
九龙全县水能资源极为丰富,县境内的河流分属两大水系,一是雅砻江水系,主要包括九龙河、铁厂河、子耳河、三岩龙河及踏卡河等河流。二是大渡河水系,主要包括湾坝河及洪坝河等河流。九龙河全长128公里,由北向南至文家坪注入雅砻江。
2.3气候情况
属大陆季风高原气候,冬季干燥寒冷,夏季温凉多雨,年平均气温8.8℃,极端最高气温30℃,极端最低气温-14℃,四季不很分明。年平均降雨量897毫米,集中在7-9月,年日照时数1938小时,初霜期在9月下旬,终霜期在次年5月上旬,年无霜期184天。县境内年均相对湿度为63%,干湿交替现象十分明显。
3特定生产方式
3.1产地要求 九龙牦牛生长于海拔3000以上的高寒地区、高山峡谷及高山草甸草地。日照时间长,雨量充沛,森林覆盖率达35.4﹪。
3.2管理方式 九龙牦牛6月-10月在夏秋草场饲养放牧,11月-次年的5月在冬春草场自由放牧。
3.3疫苗和使用 按免疫程序严格进行动物疫病免疫,牛群的免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规定;防疫器械在免疫前后彻底消毒。
3.4兽药和使用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兽药应符合NY/472、《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后期使用药物治疗时,应根据所用药物执行休药期。发生疾病的种牛在使用药物治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休药期的不应作为食用淘汰牛出售。
3.5驱虫管理 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用毛巾进行牦牛体外驱虫。
3.6生产记录要求 生产记录包括牦牛来源、配种、产仔、哺乳、断奶、增重、疫病防治、出售等,上述资料最少保留三年。
4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范
4.1外貌特征 九龙牦牛体型高大,胸深体宽,成年公牦牛体重一般390Kg,体高122cm,体斜长152cm,胸围192cm,成年母牦牛体重一般达270Kg,体高110cm,体斜长132cm胸围170cm。九龙牦牛额宽头较短,额毛丛生卷曲,公、母牦牛均有角,颈粗短,耆甲高耸(尤以公牦牛)。背腰平直,腹大不下垂,后躯较短,尻欠宽略斜,臀部丰满。尾根着生较低,尾短,尾毛丛生成帚状。四肢结实,前肢直立,后肢弯曲有力。蹄较小,蹄质坚实,蹄叉紧合。前胸、体侧裙毛着地。毛色以全身黑褐为多,少有白斑或黑白相间。
4.2感官特征 九龙牦牛肉因血红蛋白与肌红蛋白含量较高、故肉色比黄牛肉及猪肉更红,大理石纹少而细,熟肉鲜美可口、肉汤香味浓、肉质细嫩,比黄牛肉更加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4.3内在品质指标 九龙牦牛肉营养丰富,蛋白质、氨基酸总量和胆固醇总量都较普通牛肉高。其中蛋白质含量≥19.0﹪,较普通牛肉高5%左右(普通牛肉蛋白质含量为18.0﹪左右);氨基酸总量≥18.0﹪,较普通牛肉高6%左右(普通牛肉氨基酸总量为17.0﹪左右);胆固醇总量≤70.0毫克/克,较普通牛肉高7%左右(普通牛肉胆固醇总量为65毫克/克左右),脂肪含量≤0.6﹪,与普通牛肉相当。九龙牦牛肉水份含量高,一般≤77﹪,普通牛肉水分含量为60﹪左右。另外九龙牦牛肌肉中含丰富的微量元素如磷、钙、铁、锌、铜、锰和镁等。
4.4安全要求:九龙牦牛肉质量安全应符合《牛肉、羊肉、兔肉卫生标准》(GB2708-94)要求。
5标志使用规定
在九龙牦牛划定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在每头牦牛胴体的臀部加盖检疫检验验讫和等级印戳,字迹应清晰,印色用食品级色素配制。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标注九龙牦牛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保质期、产品质量、执行标准代号、等级等内容。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九龙牦牛”(包括连续和断开)的名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