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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龙眼

青山龙眼 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基本信息

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 青山龙眼 信息汇总编号 SINOGI01352
注册登记保护情况 地理标志商标 13857686
地理标志产品 2025年第640号公告
农产品地理标志 AGI00127
原产地域

福建省长乐市古槐镇、鹤上镇、潭头镇、江田镇等18个镇乡。

品质特征

果实饱满、扁圆形、果皮黄褐色、果大核小。品质好,营养价值高,肉厚质脆、味甜、不流汁、易离核。`

成熟/上市时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地标特产星级
星级
地标特产综合指数

品质特征: 0.00

声誉影响: 0.00

保护管理: 0.00

市场发展: 0.00

区域价值: 0.00

地标特产综合指数专区

大众喜爱指数

85
地标特产类型 GI
备注

青山龙眼


长乐栽培龙眼历史悠久,百年以上的古树达2000多株,青山龙眼具有晚熟、核小、肉厚、质脆、味香的特性,据文献记载,应始于唐宋时期。《福建通志》载:“长乐青山下村为宋大儒黄勉(朱熹的学生)的故居,旧传黄勉斋有手植一株龙眼品质绝佳。”宋朝时,青山龙眼就开始作为贡品进贡朝廷,宋光宗皇帝曾赐匾青山龙眼为“黄龙”(因青山黄勉斋进贡的龙眼)。明弘治《刘志》物产篇有龙眼的记载,赋贡篇也记述长乐生产的龙眼和宝圆(龙眼干)曾定额进贡朝延,可见当时龙眼栽培之盛,据清同治用彭老藻、杨希润所修的《长乐县志》记载:“龙眼大寸许者为宝圆,树径三接者为顶圆,树未接者曰野老,核初种经十年始实,实甚小者俗呼“椒眼”。可见在明、清时期,长乐龙眼栽培已盛行高空压条方法,推广繁殖大量的优质良种。90年以后,我市大面积发展龙眼种植,现在龙眼已经成为我市最主要的果类,长乐市龙眼栽培面积3000公顷,其中采摘面积2900公顷,年产量28300吨,年收入16980万元。占全市果树栽培总面积的55%以上。成熟期主要集中在9月中旬-10月中旬。产品主要销往长乐当地及福州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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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 信息平台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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