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成都蜀茗坊茶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05号),生产“蒲江雀舌”“尖庄”“五粮醇”“五粮春”4个产品的4家企业(见附件),分别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以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4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 序号 | 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蒲江雀舌 | 成都蜀茗坊茶业有限公司 | 9151013167966796X9 | |
| 2 | 尖庄 |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 91511500MA62A0WM8P | |
| 3 | 五粮醇 |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 91511500MA62A0WM8P | |
| 4 | 五粮春 |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 | 91511500744682825T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成都蜀茗坊茶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可见相关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0/9/17/acbe0876a6c64832b67941082be335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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