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广灵大尾羊的地域范围、自然生态环境、特定生产方式、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标志使用规定等要求。本规范文本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后即为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各相关方必须遵照执行。
1、地域范围
广灵大尾羊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区域为:广灵县所辖2镇7个乡,即:南村镇、壶泉镇、加斗乡、作疃乡、宜兴乡、蕉山乡、斗泉乡、梁庄乡、望狐乡的180个行政村(北至刘家沟村,西至东福窑村,南至聂家沟村,东至下恩庄村),养殖面积128300公顷,年出栏8.3万只,产量1330吨,出栏率占61.5%,年存栏12.3万只。地理坐标北纬39°51′—39°55′,东径113°51′—114°24′之间,全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从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海拔最高2375米,最低930米。
2、自然生态环境
广灵县位于山西省东北边陲,北依阳高、天镇县,西傍北岳恒山东襟,南与灵邱县为邻,东接朔蔚公路和河北省的蔚县接壤,是山西省距离北京市最近的县区。全县总面积1283平方公里,地貌半山半川,县域西、北部多为山区,西高东低,北高南低,形如四块盆地,自然地形可分为山地、丘陵、平原三部分,各占三分之一左右。壶流河惯穿东西,水源充沛,交通方便,土地肥沃。
2.1土壤地貌情况:广灵大尾羊生长在地处雁北高寒地区的广灵县,土壤类型以砾石、沙土、壤土、粘土为主,土壤PH值7.2—7.8之间。有机质32.4mg/kg,碱解氮210.2mg/kg,有效磷126.2mg/kg,速效钾568mg/kg,这种土质有机质养分较高,加之县域内没有工业污染,为优质豆类、黍子、谷子、莜麦、山药、苜蓿、胡麻等小杂粮最佳生产区域。这几种植物正是大尾羊整个生长期不可缺少的优质饲料和饲草。
2.2水文情况:该县域内壶流河、枕头河水库、下河湾水库、水神堂交汇于县城东和县城南,水资源极为丰富。主要浇灌宜兴、加斗、蕉山和壶泉四个大乡镇74个大村,枕头河水库,下河湾水库和水神堂水体质量达到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富含多种矿物质。山清水秀、碧水蓝天,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很适宜豆类、莜麦、玉米、黍子、谷子、山药、苜蓿、葫麻产品生长,为饲养广灵大尾羊提供了独一无二的优质草料。
2.3气候情况:该县属高寒地带,春季少雨多风,夏季炎热,最高气温达到34℃,降水集中在公历6—9月间,秋季多是晴朗凉爽天气,冬季寒冷干燥,四季分明,无霜期差异较大,中部、东北部、东南部的平川为160天左右,西部山区为130天左右。全县年平均气温9度,全年日照时数在2800—3100小时之间,年平均降水415mm,与豆类、黍子、葫麻等小杂粮最佳生长期吻合,为饲养广灵大尾羊提供了优越的气候优势。
3、特定生产方式
3.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产地要求:全县所有饲养大尾羊的公司、场、合作社和小区场所的基地选择,应远离城区、工业污染区和生活垃圾场的地方,所饲养的大尾羊90%以上海拔在1200—1800米之间。环境质量:要选择空气清新、水质纯净,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地区。
3.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
幼羔选择主要是齿齐、口圆、头大、腿粗、尾圆、毛色雪白、躯干长的留为种用,其余的作为肉用。特定要求:二年生公种羊体高65厘米以上作为种用,65厘米以下基本上作为肉用,母羊体高 60厘米以上留作种用繁殖,60厘米以下及横杂毛色的作为肉用。
3.3生产过程管理:
从配种、胚胎到幼羔,生长为成羊(二春),完成它的生长发育期,按照生长发育的优劣,留为种用或肉用规律,一般分为6个时期。
3.3.1胚胎期:母羊怀胎180多天才能产羔,要加强护理,增加营养。养好妊娠母羊,保证胎儿正常发育。由于先天发育的良好,才能为生后发育奠定基础,胎儿的营养由母体获得。因此,必须加强妊娠母羊的饲养,特别是妊娠最后1—2个月。所以养好妊娠母羊对胎儿及生后的良好发育都有着双重的意义。
3.3.2幼羔期:幼羔出生后在两小时内应尽早吃好初乳,产后3天以内的初乳营养丰富,含有抗体和较多无机盐类,可增强羊羔的免疫力和胎粪的排出。在吃饱营养丰富的母乳的基础上,从1-2月龄时开始喂精料,每天50—100克,两个月后逐步增加到200克,断奶时达到400—500克,1—6月龄以内,幼羔的生长强度,体长、胸围的增长值都超过10厘米,为生后生长强度最快时期。另外,还要补充食盐、骨粉5—10克,饲草任其采食。
3.3.3两岁期:两岁羔羊体长相对生长发育速度加快,体长可占成年的93.7%,此时体高和管围分别占成年羊的96%和97%,只有胸围占成年的89%。精料(豆类、玉米、麸皮、麻参、骨粉)每日可喂0.5—0.75公斤左右。
3.3.43岁期:3岁时羊的胸围生长速度增快,胸围占成年羊的94.8%,而这时体高、体长和管围分别占成年羊的99.3%,99%和98.5%。3岁时羊的体尺接近成年羊体尺,体格基本定型,胸围和体重以后有小的增长,性机能已完全成熟,可以投入配种繁殖。精料与两岁羔基本相同,每只母羊在饲养、管理好的情况下,应产羔12—15只。
3.3.5产品屠宰及产后处理规定:育肥羊屠宰应在两岁至十岁之间,通过短期育肥,屠宰后应胴体修整、劈半、水冲、检验和加盖卫生检疫章等工序,要及时冷冻。冷冻温度应在-5℃以下。
3.3.5.1经检验合格进入待宰间,由专人负责时间登记,停止喂食12小时以上实施屠宰。待宰间腾空后由专人进行消毒,登记人员做好静养待宰记录,接月装订成册保存2年以上。
3.3.5.2屠宰技术人员及肉品检验人员持证着装上岗,屠宰车间实行封闭运作。麻电操作人员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禁止在屠宰加工车间进行急宰。屠宰操作程序是:麻电致昏——刺杀放血——披皮——开膛——净腔——劈半(锯半——冲洗整修——整理副产品。肉品酮体干净漂亮,内脏、肚、肠清洁干净,其它小副产品及时回收、存放。
3.3.5.3对肉品品质进行检验,合格后加盖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3.3.5.4分割好的成品肉用干净塑料袋包装、装箱、冷冻。
3.3.5.5销售时进行出厂登记,并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3.3.6生产记录要求:为达到色、香、味美。广灵大尾羊屠宰、加工企业、公司、小区、合作社组织和养殖户,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喂养记录和防病治病的记录,记载近期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疾病最后的治疗时间,停药的最后时期。记录保存二年。
4、产品典型品质特性特征和质量安全规定
4.1外在感官特征:广灵大尾羊的外形特征是:结构匀称,肌肉丰满,眼大微突而灵活,背部宽广平直,四肢粗壮,脂尾圆大。成年公种羊尾长21-35厘米,尾宽22-30厘米,尾厚8-12厘米。成年母羊尾长18-21厘米,尾宽19-22厘米,尾厚5.5-7.9厘米。毛色雪白,皮毛品质好。大尾羊一般是11个月后即可屠宰,曾经试宰9只羊,每只羊饲养13.5个月,平均活重66公斤,屠宰后胴体重38.4公斤,其中净肉33.3公斤,肉脂重2.7公斤,尾脂重7公斤,头蹄重4.1公斤,内脏总重5.7公斤。大尾羊肉营养丰富,肉质鲜嫩,是一种高蛋白质的食物。羊杂是人们常年喜食的营养肉食,高等级的羊胴体,在屠宰车间吊起时,整个体躯显得丰满,两后腿之间呈“U”字形,胴体肌肉发育良好,肌肉纤维间的脂肪沉积较多,呈大理石状。
4.2内在品质:广灵大尾羊有着瘦肉多、脂肪少的特点,加之该羊肉有着特殊的生物学和食补价值,因而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它的内含成分为:每100g羊肉含水分65.0~78.0 g;含蛋白质≥18.0g;含脂肪2.0~4.0 g;含不饱和脂肪酸(以脂肪计)≥40.0g;含磷≥145 mg;含钾≥200 mg;含钠≤70.0 mg;含铁≥1.0 mg;含锌≥2.0mg;含能量≥350 kJ。
4.3安全要求:广灵大尾羊所饲喂的草料,饮用水,要求无毒无污染,看病、防疫、打针、灌药的兽医要有资质证明,严禁雇用无任何证照的兽医行医。在屠宰前15天,严禁打针、灌药和饲喂不安全的草料和饮用水。
5、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广灵大尾羊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后,其保护地域范围内的广灵大尾羊生产经营者,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后,方可在产品或包装上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要保证经农业部批准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和市场声誉。要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的工作。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不失控,不挪用,不向非农产品标志人转让、出售、馈赠和使用本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告 第2277号 201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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