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受理介休绵芪等3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39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山西、山东、湖南等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介休绵芪、即墨黄酒、洪江雪峰乌骨鸡等 3 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
关于受理介休绵芪等3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399号)可见相关链接https://www.cnipa.gov.cn/module/download/down.jsp?i_ID=156050&colID=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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