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数量
地理标志数量是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的基础,是地理标志大厦的基石。
2020年12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390号公告,批准龙岗芡实等 4 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截止2020年12月12日,全国地理标志调研数量为8693个。
二、地理标志市场双风险提示
在本月份(20201212-20210101),对全国注册登记地理标志海参保护与发展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依据《地理标志双风险等级划分规范》,划定了地理标志市场双风险等级。
根据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门户和导航平台——郡县地标特产大全网站的统计,截止到2020年12月12日,全国注册登记了24个地理标志海参。

经统计,注册登记地理标志商标(GITM)数为16个,占总数的66.67%;注册登记地理标志产品(PGI)数为4个,占总数的16.67%;注册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AGI)数为10个,占总数的41.67%;注册登记类型有交叉重叠,具体情况见图2。

地理标志核准授权许可使用是运用地理标志制度保护与发展地方特产的基础性工作,非常重要。地理标志核准授权许可工作可以规范地理标志企业的生产销售行为,消费者可以参考核准授权许可的企业名录,辨别真伪,便于购买。经初步统计,有地理标志核准授权许可使用企业的海参有8个,占地理标志海参总数的三分之一。地理标志海参核准授权许可企业工作亟待加强。
在地理标志海参保护与发展中,有二个事项需要特别提示:一是要运用地理标志制度,规范“产地海参”与“地理标志海参”,避免“公地悲剧”;二是处理好地理标志保护地域大小层级关系,做到“精准有效”。
2020年7月16日,“3.15晚会”报道了青岛市即墨区个别海参养殖基地违规“投放敌敌畏”问题,造成整个即墨海参产业严重声誉危机。即墨市渔业协会在2020年4月份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即墨海参”。“即墨海参”不等同于“即墨产海参”。“即墨海参”应该是“即墨产海参”中符合质量要求和管理规则的企业生产的海参。符合“即墨海参”质量要求和证明商标管理规则的企业生产的海参才许可叫“即墨海参”,不是所有的“即墨产海参”都叫“即墨海参”。希望即墨海参尽快利用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强化管理,规范市场,信息公开,避免“公地悲剧”。
地理标志海参保护地域要“精准有效”。地理标志保护地域层级要“最好一级、最多三级”,层级过多会给管理工作与市场营销带来影响。辽宁产海参的地理标志保护地域层级从大到小依次是“辽参”、“大连海参”、“长海海参”、“獐子岛海参”。

依据《地理标志双风险等级划分规范》,经对地理标志海参日常管理、核准授权和信息公开等基本情况调研,威海刺参、烟台海参、大连海参、海洋岛海参等四个地理标志市场双风险等级为A级(绿色);獐子岛海参的市场双风险等级为B+级(浅黄色);即墨海参的市场双风险等级为B-级(深黄色)。
消费者通过认准地理标志海参名称和核准授权许可企业名单可辨别真伪,选择优质原产地理标志海参。
调研详细内容参阅网站的有关专题栏目“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保护与发展专业平台>>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保护与发展调研”。

郡县地标特产大全网 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调研课题组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