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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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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 |
商标 |
核准许可文件 |
有效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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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 |
剑南春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2006年第110号 |
公告日期2006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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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强化信息公开,共建共享,纠错完善,意见建议,推动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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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春酒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高粱 :按GB8231的规定执行,要求颗粒大,糯性强。 玉米 :按GB1353的规定执行,要求细腻甘甜,富有粘性。 小麦 :按GB1351的规定执行。 糯米 :按GB1354的规定执行。 大米:按GB1354的规定执行,采用晚籼大米,要求清香爽口。 大麦:要求籽粒饱满,色泽金黄,有大麦固有的香气,无病斑粒,无霉味和其他异味。 水:按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水源来自于龙门山脉水系。 (二) 大曲。 以大麦、小麦为原料,在保护区范围内在特定的温度条件下制成中高温大曲。 (三) 生产工艺。 由高梁、大米、糯米、小麦、玉米按特定的比例混合粉碎而成,各季入窖粮糟淀粉含量控制在17%至20% 之间。中高温曲用量20%至25%。用谷壳用量≤20%。冬季原料与母糟配比为1:4.5,夏季为1:5至1:5.5。冬季用水量是投入原料的75%至100%,夏季80%至100%(特殊情况除外)。 1.工艺流程: 2.生产工艺要求: 母酵发酵期70天左右,双轮底二次发酵时间在140天以上。分层缓火蒸馏,分段量质摘酒,分别入陶坛贮存。基础酒酒龄不少于2年,调味酒酒龄不少于10年,经分析、尝评、勾兑、调味陈酿,从原料投入到产品出厂不少于3年。 (四)质量特色 1.感官质量特征。色泽:无色(或微黄)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杂质。香气芳香浓郁、纯正典雅。 高度酒:酒精度≥40.0%(V/V),醇厚绵软、甘洌爽净、余味悠长、香味谐调、酒体丰满圆润。 低度酒:26.0%(V/V)≤酒精度<40.0%(V/V),醇厚绵软、甘洌爽净、余香悠长、香味谐调、酒体丰满圆润。 在低温状态可能出现失光现象,系自然发酵产生的香味物质所致。当酒温升高后,酒液恢复透明,不影响产品质量。 2.理化指标。 高度酒:总酸(以乙酸计)≥0.50g/L,总酯(以乙酸乙酯计)≥2.00g/L,己酸乙酯≥1.60g/L,固形物≤0.70g/L。 低度酒:总酸(以乙酸计)≥0.45g/L,总酯(以乙酸乙酯计)≥1.80g/L,己酸乙酯≥0.70g/L,固形物≤0.90g/L。 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20℃)。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9号公告 2005年5月9日)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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