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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芝神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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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 |
商标 |
核准许可文件 |
有效期 |
备注 |
1 |
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景芝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2009年第105号 |
公告日期2009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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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景芝白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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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2022年第468号 |
公告日期2022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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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强化信息公开,共建共享,纠错完善,意见建议,推动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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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芝神酿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 高梁:符合GB/T 8231的规定,容重≥720g/L,要求籽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杂质少。 2. 小麦:符合GB 1351的规定,容重≥730g/L,要求籽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 杂质少。 3. 麸皮:利用符合GB 1351规定的优质小麦加工而成,要求新鲜、片大,均匀疏松、无霉变、无异味、无杂质。 4. 酿造用水:符合 GB 5749的规定,取自景芝镇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 (二)糖化发酵剂。 1. 大曲: 以小麦为原料,经粉碎、加水拌料、制曲、入室安曲等工序,利用保护地域范围内特定的自然菌群制成的中、高温曲。生产用的大曲贮存期应不少于三个月。 2. 麸曲:以麸皮为主要原料,接入河内白曲纯种培养而成。要求外观菌丝紧密、颜色新鲜、鲜曲香味浓、糖化力≥900u/g。 3. 生香酵母:以麸皮为主要原料,接入景芝神酿生香酵母混合培养而成。要求细胞数≥6亿/g,芽生率≥12%。 (三)生产工艺要求。 1. 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粉碎→润料→蒸料→配料→通风晾米查→加曲加浆→高温堆积→入池发酵→出池→蒸馏→原酒入库→贮存→勾调→包装→成品 2. 生产工艺要点: “景芝神酿”酒的酿制,是以高粱、小麦、麸皮(配比为8:1.5:0.5)为主料,以大曲、麸曲、生香酵母(配比为1:2:1)等为糖化发酵剂,以泥底砖窖为发酵容器,采用清蒸续米查、高温堆积(温度45℃至50℃)、高温发酵等工艺,发酵温度40℃以上,发酵周期30至50天。发酵期满后,出窖酒醅分层蒸馏,量质摘酒,分级入库,陶坛贮存,酒龄三年以上,经勾调、包装出厂。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53%vol、62%vol
42%vol
、46%vol、49%vol
38%vol
色
泽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
气
幽雅纯正、芝麻香突出
幽雅纯正、芝麻香显著
幽雅纯正、芝麻香明显
口
味
醇厚细腻、丰满谐调、回味怡畅
醇厚细腻、香味谐调、余味悠长
醇和细腻、香味谐调、余味较长
风
格
具有本品独特的风格
2. 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酒精度%vol
53、62
42
、46、49
38
总酸(以乙酸计)g / L ≥
0.8
0.7
0.6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 / L ≥
2.7
2.3
2
乙酸乙酯 g / L ≥
0.8
0.7
0.6
己酸乙酯 g / L
0.1-1.0
3-甲硫基丙醇 mg /
L ≥
0.6
0.5
0.4
固型物 g / L ≤
0.8
0.7
0.6
注: 酒精度允许误差为±1.0%vol。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年第77号公告 2008年7月1日)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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