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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枸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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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 |
商标 |
核准许可文件 |
有效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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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博河绿怡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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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34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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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河县金裕丰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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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36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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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精河县晶沙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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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37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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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河县精杞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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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31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6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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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精河县昆仑农博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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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30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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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精河县李建生枸杞特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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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9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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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精河县明兴枸杞种植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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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8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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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精河县杞福酒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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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7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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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精河县杞惠好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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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6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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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精河县杞园馨枸杞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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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5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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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精河县沙洲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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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19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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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精河县珊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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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2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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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精河县天山果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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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1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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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精河县西域杞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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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33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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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精河县永业果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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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0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6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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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精河县远洋枸杞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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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4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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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新疆大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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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23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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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新疆华美田园农业有限公司精河枸杞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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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35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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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新疆精杞神枸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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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20200000038832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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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强化信息公开,共建共享,纠错完善,意见建议,推动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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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枸杞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来源:商标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 2001年12月28日)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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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枸杞 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精河枸杞的地域范围、独特自然生态环境、特定生产方式、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标志使用规定等要求。本规范文本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后即为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各相关方必须遵照执行。 1地域范围 精河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准噶尔盆地西南缘,天山支脉婆罗科努山北麓,东邻乌苏市,南邻尼勒克县、伊宁县,西邻博乐市,北邻塔城托里县,海拔平均509米,地理位置坐东经81°46′—83°51′,北纬44°00′—45°10′。县境内东西长约166千米,南北宽约134千米,总面积11275平方千米,约占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积的37%。精河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精河县托里乡、大河沿子镇、八家户农场、阿合奇农场、茫丁乡、托托乡等六个乡镇场,涉及56中心村。精河枸杞种植面积10.73万亩,年产量1.3万吨。产值4.2亿元。 2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水文情况:精河县境内主要河流有精河、大河沿子河、托托河、阿恰勒河,多年平均流量8.24亿m3。县境内地表水资源合计为9.23亿m3,另加境外来水1.25亿m3,全县实际地表水资源总量为10.48亿m3。 土壤地貌情况:精河县土壤分8个土类,即灰棕漠土、灰漠土、潮土、灌耕土、草甸土、沼泽土、盐土和风沙土。耕地主要是灌耕土和潮土。灌耕土占耕地41%,潮土占44.72%,其次为草甸土和沼泽土,荒漠草原主要为灰棕漠土、盐土、潮土。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22.3克/公斤,碱解氮110.6毫克/公斤,速效磷16.5毫克/公斤,速效钾252.8毫克/公斤,PH值7.9—8.2。 气候情况:精河县属温带干旱荒漠型的大陆气候,山区与平原的气候条件差异较大,主要特点是光照充足年气温变化强烈,干旱少雨,蒸发量大,春季多风沙,昼夜温差大,日照时间长,年日照达2700多个小时,无霜期170多天,年平均降水量102mm。精河县年平均气温7.2 ℃,极端最高气温44℃,极端最低气温-36.4℃,1月平均气温-16℃,7月平均气温26℃,≧10℃积温3500℃,最适合枸杞种植。 3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产地环境质量必须符合《NY 5013-2006 无公害食品 林果类产品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2)品种选择:选用适宜自然条件和生产水平、优质高产、经审定推广的抗病品种,选用、生育期适宜、抗逆性强的高产品种如宁杞1号、精杞1号、精杞2号等。未经审定的品种,不得采用。 (3)生产过程管理:精河枸杞在当地的生态条件下,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逐渐形成了精河枸杞栽培的特色。精河枸杞选择沙土、轻壤土、壤土,土壤PH值7—9,地下水位1-1.5米以下。枸杞树定植后1-3年树冠小,可以间作一些矮杆经济作物,如西瓜、花生等,增加农户经济收入,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定植株行距一般采用1×2米或0.8×2.5米的密度模式。浅灌、勤灌、不积水、不漏灌,全年灌水7—10次,10月下旬灌好越冬水,沙石地11月上旬灌越冬水。苗期中耕除草3—4次,深度10—12厘米。病虫害防治均采用农业、物理措施并结合生物防治方法。为加强精河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各项工作,生产高标准高质量的产品,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特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生产过程管理。一是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二是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三是培训制度。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枸杞果实分夏果和秋果,夏果采果3-4茬,每茬间隔8-10天,在枸杞果实较硬、果皮有光泽呈橘红色为采摘适宜期。秋果采果2-3茬,每茬间隔20-25天。采果要及时,轻摘轻放,防止烂果,下雨或浇水时不采果,病虫果分开处理,确保质量完好。 (5)生产记录要求:精河枸杞的生产全过程,要建立田间生产档案,建立详细的投入品记录、田管记录、销售等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4产品品质特色和质量安全规定 ⑴外在感官特征:精河枸杞果实粒大饱满,鲜果呈四菱形或纺锤形,枸杞果实为浆果,果长2.2—2.8厘米,果径0.8—1.2厘米,果实鲜干比4:1,鲜果千粒重量670克,特级果率80%。干果呈鲜红色或紫红色,果实皮薄肉厚,口感纯正、甘甜,无苦味、涩味,无病斑粒、霉变粒、虫蛀粒,无破碎粒、未成熟粒及油粒,无杂质,干果挤压成团,松开后呈散状。 ⑵内在品质指标:新疆精河枸杞含多糖、维生素、氨基酸、微量元素,是新疆特色林果业之一。枸杞中水分≤17.0%,灰分≤4.3%,总糖≥35.0%,蛋白质≤21.5%,脂肪≤10.5%。 ⑶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必须符合《NY/T 5249-2004无公害食品 枸杞生产技术规程》标准的要求。 5标志使用规定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精河枸杞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枸杞产品地理标志,须向新疆精河县枸杞协会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申请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枸杞产品名称和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12年12月17日)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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