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马香猪
|
序号 |
企业 |
商标 |
核准许可文件 |
有效期 |
备注 |
4 |
广西巴马千百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
千百年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2008年第121号 |
公告日期2008年10月31日 |
|
5 |
广西巴马百岁寿星健康长寿产业有限公司 |
百岁老人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2010年第72号 |
公告日期2010年7月19日 |
|
6 |
广西巴马寿香源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寿香源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2013年第56号 |
公告日期2013年4月18日 |
|
7 |
巴马福禄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补粮神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2013年第56号 |
公告日期2013年4月18日 |
|
8 |
巴马原种香猪农牧实业有限公司 |
小巴Miniba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2015年第23号 |
公告日期2015年2月11日 |
|
各单位各部门强化信息公开,共建共享,纠错完善,意见建议,推动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
-
巴马香猪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来源:商标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 2006年1月7日)
2019年7月29日
-
巴马香猪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保护对象。 腊香猪。 (二)原料来源。 1.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按生产技术规程饲养的香猪。 2.饲养: (1)场地:以圈养为主,每头母猪必须有5平方米以上的饲养场地和足够的运动场地。 (2)饲料:母猪以当地的野菜、青饲料和稻谷糠等青粗饲料为主,适当补给以玉米、黄豆、石粉等精料和矿物质;商品小猪补料除喂当地鲜嫩的野菜、青饲料外,并按下列配方配制压缩颗粒料统一补给。补料配方为:玉米50%、麸皮18%、黄豆或竹豆15%、花生麸10%、石粉1.7%、食盐0.3%、奶粉5%。 (3)饲养方法:一日三餐生喂。先给青料后给干料,自由饮用原产地干净的井水和河水。 (4)饲养安全:禁止使用被污染的水和饲料,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兽药,禁止使用生长激素,禁止使用预混料、添加剂、骨肉粉和鱼粉。 3.原料肉要求: 取50日龄至70日龄, 体重达6kg至10kg的香猪,经检验检疫合格且符合GB 2707的规定。去骨及血污,肉质新鲜、不污染、不混有其他杂质。 (二)加工。 工艺流程: 屠宰-下骨-腌制-晾干-定形-上皮色-炭火烘干-冷却-整形-包装。 (三)产品的质量特征。 1.感官特征: (1)色泽:脂皮黄亮,肉面光滑油润,肌肉切面呈微红色或暗红色,脂肪切面呈白色或略带黄色,有光泽。 (2)外观:形态保持完好,切面平整,有光泽,无烤焦点和霉斑点。 (3)组织状态:肉身干爽结实,肉质细嫩,用手压无血水渗出,皮与肉不脱离。 (4)气味及滋味:具有传统腊肉香味,咸淡适度,口感鲜美,无乳腥味、酸败味或其他异味。 2.理化指标: 水分≤21%,瘦肉率≥42%,谷氨酸≥2100 mg/100g,食盐≤10%,酸价≤4%,亚硝酸盐≤10 mg/kg,三甲胺氮≤13 mg/kg。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124号公告 2005年8月25日)
2019年7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