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城大红袍花椒
|
序号 |
企业 |
商标 |
核准许可文件 |
有效期 |
备注 |
1 |
韩城市花椒销售协会 |
韩城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2006年第48号 |
公告日期2006年4月3日 |
|
2 |
陕西为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陕西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公告 |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30日 |
|
3 |
陕西鸿顺翔花椒有限公司 |
---- |
陕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2021年第2号 |
公告日期2021年4月21日 |
|
4 |
韩城市孟一沟花椒核桃专业合作社 |
---- |
陕西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公告2021年第3号 |
公告日期2021年8月9日 |
|
各单位各部门强化信息公开,共建共享,纠错完善,意见建议,推动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
-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公告
2020年12月28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等要求,生产子洲黄芪、韩城大红袍花椒、富平柿饼等13个产品的2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向我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和变更事项,经地理标志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核验、审核,并经我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核准备案。自即日起上述企业可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公告可见相关链接http://snipa.shaanxi.gov.cn/admin/pub_newsshow.asp?id=1025105&chid=100057。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
2021年1月8日
-
韩城大红袍花椒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来源:商标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 2002年3月21日)
2019年7月9日
-
韩城大红袍花椒 原产地域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植品种:大红袍(别名:狮子头、大红椒)。 (二)栽培。 1.选种:选用韩城大红袍花椒优株作为采种母树。采种时间为8月上旬。 2.栽植区域:在保护范围内海拔500至1000米的浅山台塬沟壑区。 3.田间管理:秋冬或春季栽植,栽植密度每亩50至80株。整形修剪以主干开心形为主。施有机肥为主。 4.采收:当果实变红,果皮上的椒泡(油腺)凸起呈半透明状态,种子变黑后人工采摘。 (三)加工、贮存包装。以自然晾晒为主,采用聚乙烯双层包装。 (四)质量特色。 1.感观指标:果型粒大肉丰而均匀;色泽鲜红、紫红;香气浓郁持久,为郁香型;麻味适中,辛麻感集中持久。 2.理化指标:挥发油含量新鲜干制花椒(存放1个月)≥6.0%,存放1年≥3.5%,存放18个月≥2.5%;醚溶解物含量≥8.88%。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第114号公告 2004年8月31日)
2019年7月9日
|
|